哈尔滨市节能住宅推广有点难 |
责任编辑:卫敏华 发表于2008-9-4 来源:黑龙江新闻 |
摘要: 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新建民用建筑按节能65%的标准将于不久之后在哈尔滨市开始实行,而目前哈市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部按节能5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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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新建民用建筑按节能65%的标准将于不久之后在哈尔滨市开始实行,而目前哈市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部按节能50%的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记者同日从哈市建委及有关开发企业了解到,目前哈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并不尽如人意,5%~10%的成本增加也影响了开发商的积极性,而现行供热系统的效率低下也制约了节能住宅的推广。
建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尽人意
1日下午,哈尔滨市建委墙改办的工作人员对记者介绍说,哈尔滨市目前新建民用建筑的节能标准都是50%。而实际上这项工作早自2002年就已经开始,最初是要求新建民用居住建筑,2005年新建民用公用建筑也开始执行此类标准。“国家对于节能建筑的标准有一个三步走的规划,分别是30%、50%和65%,实际上就是以30%为阶梯,达到一步标准后执行下一步。”
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由于新建民用建筑已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所以在节能工作上新建建筑方面的问题不多,每年4~11月份施工期,建委还会对此进行执法检查。较大工作难度的是对于早已经禁止使用的实心粘土砖,需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才成。而对于既有住宅节能改造是一个系统工程,推进的速度并不尽如人意。
开发商:建节能住宅成本增加5%~10%
据了解,按照哈尔滨市《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每年建成节能民用建筑600万平方米,累计实现节能不少于167.4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10万吨、二氧化硫4.2万吨、氮氧化合物2.1万吨、粉尘0.6万吨。
这项早于前两年就已经开始实行的政策确实让新建住宅的成本有了些变化。“这个标准实行时我们重算的预算,如果建节能住宅成本一般会增加5%~10%”。1日,哈尔滨市红旗大街上某开发公司的副总徐先生对记者说。“节能建筑对墙体、门、窗都有要求的标准,最开始时觉得成本加得很多,现在正在适应过程中”。
专家:供热效率影响节能住宅推广
《建筑节能“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哈市对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目标是:城市规划区域内完成应改造面积的15%,其中完成既有居民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同步推行供热体制改革。
有专家称,最早时建筑采用节能型设计没有相应的政策进行约束;近几年有了政策约束,执行监督的力度就显得不足,而且现行供热系统的效率低下,节能住宅的节能效果大打折扣。老建筑的入口计量,室温调控仍然难以做到,“由于节能住宅的节能效果没有被实实在在地体现出来,而使用者由于节能与否不影响自身利益,老百姓不知道节能建筑能能省多少热费,温度高了几度也不清楚,所以节能住宅的推广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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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30%、50%和65%是怎么回事?
根据我国建筑节能发展规划,从1986年起逐步实施节能30%、50%和65%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在严寒和寒冷地区,是指新建住宅建筑在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代表性住宅建筑)采暖能耗[折算成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年用于采暖消耗的标准煤数量,kg标准煤/(m2.年)]的基础上分别节能30%、50%和65%。具体来说,是要节约相应比例的采暖用煤。(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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