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赈灾帐篷的质量安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当前抗震救灾和质检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质监局要求,省纤检局将组织各市纤检机构开展对全省帐篷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所要高度重视震灾帐篷的质量安全工作,要从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政府形象的高度对待该项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
二、要全力做好本辖区内帐篷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企业名单见附件一,济南市和莱芜市辖区生产企业由省纤检局负责),督促企业按照产品质量标准《12㎡救灾专用单帐篷》严把“三关”:严把原辅材料进货关;严把工艺流程关;严把产品出厂检验关,确保震灾帐篷的质量安全。在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要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者,要严格依法查处。
三、对各生产企业要派专人具体负责,责任到人。责任人要对监管企业的产品生产进行全面监控,务必做到心中有数。接到通知后立即上报你所的监控企业责任人名单(报送邮箱sdxjjd@163.com),联系人杨杰(0531-87927268)。
四、及时报送有关检查情况,第一次报送时间为5月29日下午16:00之前,以后每两天上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上报)(报送邮箱sdxjjd@163.com)。内容包括简要小结和统计表(见附件二),省局汇总后上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